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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省畜牧业发展的相关要求和总体部署,结合《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在“一湖两江”流域禁止畜禽养殖的规定》(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告第28号)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昆明地区“一湖两江”流域范围规模畜禽养殖迁建扶持的指导意见》(昆政发〔2008〕60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畜牧业发展的意见》(昆政发〔2008〕61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为确保昆明市禁养后畜牧业总量不减,畜牧业发展不出现较大波动,保障畜禽产品的有效供给,稳定市场供应,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我局编制了《昆明市畜牧业发展规划(2009-2015年)》(初稿)。
为使《昆明市畜牧业发展规划(2009-2015年)》(初稿)具有前瞻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我局于2009年6月10日,邀请了省市有关部门领导和专家组成专家组,对昆明市农业局编制的《昆明市畜牧业发展规划(2009-2015年)》(初稿)进行了评审。
专家组通过听取了关于《昆明市畜牧业发展规划(2009-2015年)》(初稿)的说明,查阅了有关资料,认为《规划》在紧紧围绕新昆明建设和滇池流域城乡一体化发展,在认真总结改革开放以来昆明市畜牧业发展的成就、风险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2009-2015年畜牧业发展规划。坚持以“三化”化“三农”、带“三农”、服务“三农”,围绕把昆明打造成带动全省、辐射西南、沟通全国、面向东南亚和南亚的“四个中心”、构建“两个平台”的昆明现代农业的总体发展思路。通过优化区域布局,重点建设标准化养殖基地,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动物防疫体系等重点项目,符合国家和省产业发展政策,符合新昆明建设和滇池流域城乡一体化建设战略目标的要求,建设重点明确,针对性强,将极大提升昆明市畜牧业,真正把昆明市畜牧业发展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提出的畜牧业发展思路,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思路清晰,指导思想明确,目标明确具体,通过努力是可以达到的。同时对《规划》提出了修改意见。最后,专家组经认真讨论,一致同意通过评审,建议按提出的意见,对规划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有关部门批准实施。
目前,昆明市农业局正根据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对《昆明市畜牧业发展规划(2009-2015年)》(初稿)进行修改完善,并将按照相关程序报市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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