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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新干部交流方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干部交流,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探索干部良性流动机制,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对南涧县渔业行政执法大队部分工作人员实行公开选调,现就选调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数量、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数量。此次公开选调5名(其中男不低于3名)县渔业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
(二)选调对象。年龄在45岁以下(196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中专及以上学历、属南涧县农业局下属事业单位和南涧县水利局下属县水产工作站(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前承担渔政职能单位)的专业技术干部,县内其他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中所学专业为渔政、水政的专业技术干部。不含聘用制干部。
(三)选调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好,志愿到县渔业行政执法大队工作。2、组织纪律观念强,作风踏实,能吃苦耐劳。3、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4、品行好,身体健康。
报考人员须征得单位同意。因违纪违法受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选调方法、程序
选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发布公告、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组织考察、体检公示、择优选调、签订聘用合同的方法步骤进行。
(一)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2009年7月7日至10日下午17∶00止。
2、报名地点:南涧县农业局。
3、报名所需材料: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单位证明。
4、报名方式:本人持有效证件到现场报名(交本人近期免冠照片2张)。
5、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由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农业局)打印准考证。考试时,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考生对填报的各项信息承担责任,凡未真实反映自身情况的信息,视为虚假信息,按填报虚假信息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统一考试
1、笔试。由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笔试考综合科(内容包括政策、法律、法规、时事政治、业务知识等),满分100分,不指定教材。考生按《准考证》上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参加考试。
2、公布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由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公布,并根据笔试成绩及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组织考察的人员,并公布名单。
(三)组织考察
1、资格复审。组织考察前,由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对进入考察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原件。若有关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视为填报虚假信息,不得参加组织考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自负。资格复审过程中出现空缺的,按照职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另行公示。
2、组织考察。由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察。主要采取面谈、查阅档案、函调了解等方式进行,了解报考人员的思想认识、理想信念、政治素养、道德品质和学习实践能力等综合情况。同等条件下,对本科以上学历、中共党员、少数民族、获表彰人员(按表彰级别从高到低排列)优先选调。
3、提出拟选调人选。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组织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选。
(四)体检公示
1、体检。拟选调人选经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合格后,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公示。体检合格者由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进行公示。
(五)因各种原因导致拟选职位空缺时,按考试成绩顺序递补。
三、调动及聘用
公示期结束后,拟选调人员报县人民政府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行业主管部门与选调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四、工作监督
邀请农林水纪工委、监察分局对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受理选调过程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农林水纪工委、监察分局电话:0872-8522839
咨询电话:县农业局 0872-8521462 县人事局 0872-8521411
南涧县农业局 南涧县人事局
二○○九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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