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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农业厅服务承诺书
【发稿时间:2010-6-11 16:06:30 【作 者: 【主 题 词:服务;承诺
【责任编辑:信息员 【稿件来源:云南省农业厅 【审核发布:信息员

 

  我是云南省农业厅厅长张玉明。我谨代表云南省农业厅,向社会和公众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全心全意服务三农

  云南省农业厅是云南省人民政府的重要组成部门,同时加挂“云南省畜牧兽医局”、“云南省乡镇企业局”牌子。主管全省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等工作。我厅将与全省各级农业部门一道,树立全心全意服务“三农”的宗旨意识,积极贯彻党和国家各项涉农方针、政策和履行各项法定职责,努力服务农民,发展农业生产,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确保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稳定供应,确保农民群众稳定增收。

二、认真落实惠农政策

  认真组织和督促抓好中央和省出台的一系列惠农政策措施的落实,确保种养良种补贴、母畜补贴、农资综合直补、农机购置补贴和农业政策性保险补贴等各项政策措施原原本本、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三、切实提高服务水平

  在开展行政许可、政策和法律咨询以及其他对外服务工作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办理,并尽量提前办结;对法律、法规、规章未明确规定时限的申办事项,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的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一般性咨询事项做到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设立服务窗口接待有关人员,统一受理行政许可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积极推行网上许可和网上信访。同时及时高效做好对基层的服务工作。

四、努力维护农民权益

  严格依法查处加重农民负担、侵犯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行为,努力维护好广大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严格坚持政务公开

  按规定公开部门职能、办事机构、工作岗位和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处理结果等主要政务信息;在农业行政执法中严格实行亮证执法;公开接受上级机关和相关职能机关的监督,公开接受新闻媒体、相关渠道和社会公众的民主监督。

  凡本厅工作人员违反以上服务承诺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投诉监督电话:0871-5749473。

  农业厅有关信息和具体承诺事项,请登录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网、云南农业信息网查询。

 

 

                          二O一O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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