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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水产技术推广站认真做好科技示范户物化补助工作
【发稿时间:2010-7-29 16:18:21 【作 者:苏有才 【主 题 词:
【责任编辑:郭少云 【稿件来源:景洪市水产技术推广站 【审核发布:冯稚进
  景洪市水产技术推广站在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渔业项目中,高度重视示范户物化补助工作,认真按照农业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采取以下措施认真扎实抓好示范户物化补助工作。
  一、明确主推品种,规定补助范围、补助标准和补助内容。通过专家组根据往年生产实践,并征求各乡镇技术员、示范
  户代表意见,确定了示范品种罗非鱼为主推品种,并明确规定补助范围为全市9个乡(镇)150户示范户,补助标准为每户示范户补助150元的物资,补助物资以调水剂——EM益菌素为主。
  二、规范补助程序,统一物资采购、统一发放。
  首先由各乡(镇)兽医站在市专家组确定的物资中征求示范户意见,按照补助标准,统一采购物资,由技术指导员分送给示范户。各技术指导员在发放补助时做好发放登记、示范户签名印章。
  三、加强督促监管,保证补助物资按时按量落实到示范户手中。
示范户物化补助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农业的关心和支持,是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关系到基层农技推广示范县项目实施的成功与否,为了把补助物资真正送到示范户手中,景洪市水产技术推广站将于补助结束后采取走访、电话抽查等方式,检查物化补助物资是否真正落实到示范户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该示范户技术指导员的技术指导员资格,同时还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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